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关于调整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
通 知
各山区县(市)、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鉴于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和森林防火工作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对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行调整充实,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 挥 长:张树志 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丁建民 石家庄警备区参谋长
常志卷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建秋 市林业局局长
田朝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兰国良 市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外宣局长
高地动 市委农工委副调研员
狄运武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绿化办副主任
李小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高 山 市财政局副局长
车国利 市教育局调研员
许同扬 市民政局调研员
杨建刚 市环保局副局长
底增勇 市交通运输局局直党委书记
贾建平 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李淑琴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树生 市旅游局副局长
卢书清 市供销社副主任
连志鸾 市气象局副局长
魏洪涛 团市委副书记
赵立刚 石家庄供电公司副经理
何 伟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副总经理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狄运武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主任陈广聚同志担任。
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警备区: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和有关规定,协调组织驻石部队、武装警察部队、民兵预备役参加扑火救灾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森林防火的组织、管理、检查、监督协调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森林火灾发生后的现场治安维护,交通管制疏导;组织指挥公安系统参与森林火灾救援,配合森林公安调查森林火灾案件。指导、协调各地公安机关核发森林消防专用车辆警灯、警报器等设施。
市委宣传部:负责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播放森林防火公益性广告宣传,报道森林防火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火灾案例等,通过广播、电视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方针、政策等;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安排,发布气象部门制作的森林火险天气预报信息。
市委农工委:负责指导农口单位配合林业部门搞好森林防火工作。
市监察局: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及防火任务单位对森林防火责任的落实情况,会同森林防火部门对森林火灾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对不落实森林防火责任造成损失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监督、指导各级监察部门做好这项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本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纳入市级年度财政预算,根据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统筹安排市级森林防火专项资金并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督促县(市)区级财政增加对森林防火投入;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做好重点火险区域中、小学生应对森林火灾的安全避险教育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森林火灾区灾民的转移、安置工作;对森林火灾造成林区群众生活困难的及时给予社会救济,按有关规定做好因扑救火灾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
市环保局:配合林业部门搞好灾后的环境评估等工作。并协助宣传森林防火在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中的重要作用。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本系统做好林区公路两侧的森林防火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执行森林防火任务的车辆办理特别通行证。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通道畅通。
市畜牧水产局:负责放牧草(山)场的野外用火管理和控制,加强对农牧民野外安全用火的宣传教育,提高其防火意识,防止引发森林火灾。
市卫生局:指导重点林区乡(镇)医院制定扑救森林火灾中伤员的抢救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护药械;组织对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森林火灾现场急救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培训;负责组织协调事发地扑救森林火灾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及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
市旅游局:组织和指导全市旅游行业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监督旅游景区设置森林防火设施;指导旅行社、导游对游客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配合森林防火部门督导检查旅游景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市供销社:负责配合森林防火部门搞好森林火灾扑救物资的储备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工作,适时向电视台和指挥部成员提供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手机短信,并免收一切费用;森林防火期内,利用气象卫星检测设备对森林火险进行监测,一旦发现疑点,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向扑火前线指挥部提供火灾发生地点的气象数据,搞好气象服务,必要时实施人工降雨措施,协助灭火工作。
团市委:负责组织开展对团员、青少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供电公司:负责搞好林区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和林木挂碰等引发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公司石家庄分公司:负责组织提供森林火灾扑救中的应急通信保障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